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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节 (第3/4页)
明显喜怒,即便被无礼对待也不见半分怒气,着实不像有情绪之人。 可是, 仔细一想,连设定好的天人都可以随环境改变, 更何况是自然生成的夜明君。 不, 他是知道的,仙人们害怕夜明君因感情受伤而安排《君临大荒》让他斩断尘缘,这正是因为他们认为夜明君可以动情, 甚至可以说, 很容易动心。 纪陌其实都明白, 之所以用夜明君无情为由告诫自己远离仙人,只是缺乏自信而已。完全不懂爱情的他没有令仙人为自己心动的自信, 更害怕自己无法保持冷静, 一旦陷入感情就会开始无理取闹敏感多疑, 渐渐变成夜明君不喜欢的样子。正如仙人所说,现在的他, 最缺乏的就是自信和勇气。 纪陌这一生最有勇气的瞬间就是最初决定成为职业写手的那一天, 他认真统计了每年签约作者的数量和作品数据足够养活自己的比例,最后得出的结论是,百里挑一。 这是一个毫无保障也没有稳定性可言的职业,纵然火过一时,一旦灵气用尽便会快速泯然众人。要么成神一本吃半生, 要么安心写套路文靠量取胜,又或者,二者都做不到,平白蹉跎了时光,年纪大了又没有工作履历,只能托关系寻个工作混日子。 “你要明白,这是一个如果混不出头,即便干了几年,相亲时依然连个基层上班族都不如的职业。” 纪陌仍记得深黑第一次听见自己目标时做出的警告,可那时,少年的他只明白了一件事——写手需要时间积累,他必须从现在开始为未来做打算,只有这样他才有余地去失败,才能根据现实情况调整自己,也更可能获得成功。 一切冷静规划都是为了那一点也不理智的梦想,这就是最初的纪陌,虽然只因觉着好玩就顽劣地给自己取那样羞耻的笔名,满脑子都是不靠谱的期冀和幻想,为了这个周围人认为不切实际的目标,他终究是强迫自己脚踏实地一步步走了下去。 “因为我喜欢!” 默默回想着自己打下这一行字回复深黑时的表情,纪陌无声地笑了笑,当真是世上最没底气的理由,也是最令人无法抗拒的理由。 那现在呢,他喜欢夜明君吗? 喜欢啊,那样温暖明亮总是疼惜着他的仙人,从一开始就很喜欢。 是啊,喜欢,成功的概率不是零,对名为纪陌的人而言,只要这样,就足以付出一生去追寻。 酒精麻痹了试图保护自己的理智,也让他暂时忘却了疼痛的警告,撇开一切现实和对未来的揣测,这是纪陌第一次直面自己的内心,一时冲动也好,醉后失态也罢,他知道自己必须趁现在疯一回,不然等身上的热气散去,一定不会再有主动抓紧希望的勇气。 “宋先生,我要怎么做才能令夜明君领悟你所说的感觉?” 轻轻将这句大胆的话问出口,纪陌虽在询问,内心却已毫无犹豫。不论他手里握着的是红线还是遛狗绳,既然到了他手里,线那端的夜明君他就一定要打包带回家。这颗珠子一直撩他引诱他,终于把他压抑许久的真正性情给勾了出来,既然如此,就别想再跑。 夜明君,这一次,我把今生仅剩的勇气都押在你身上,但愿你别让我输得太难看……不,请务必陪我赢到最后。 这是失败之后一直灰心丧气的我,只为你燃起的自信。 没想到先前还对感情一片茫然的纪陌会突然冒出这句话,宋乔惊讶地打量着他,这才发现此人竟是认真的。之前还死活不肯出柜,结果撕袖子的时候反倒比谁都痛快,都没听见个响他就自个儿把袖子断了个干干净净,当真奇谈。 “把写手当梦想的人我见多了,可从大一开始就制定了详细计划,并从不间断坚持了三年的人,这还是第一个。一个头脑清醒又拥有自制力的人,做哪行成绩都不会差。” 再一次想起聚会时深黑对纪陌的评价,宋乔忽地理解了老友那时面上的感慨和唏嘘,这是已经向现实妥协了他们彻底失去了的少年意气,他们一面认为这样注定会跌得很惨,一面又暗暗希望,自己没完成的目标能有一个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