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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节 (第3/3页)
为京市大学的学生, 她可以借阅图书馆里绝大部分藏书,很多都是她闻所未闻的,她也的确如同海绵一般, 如饥似渴的吸引着新知识。 当然,跟喜宝这样的学生,京市大学里有着太多太多。在这个年代里,能够读书本身就是一件很幸运的事儿, 而能够考上大学,几乎是无数莘莘学子的梦想。 有句话叫做,千军万马过独木桥,说的就是这个年代的高考。至于考上大学中的顶级学府京市大学,那是很多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儿,其难度就可想而知。 没人会浪费这么好的机会,就说王丹虹好了,哪怕她的个性和习惯确实有些遭人诟病,却无法否认她的用功程度。 每天一大清早,就有无数个学生快速的收拾好自己,拿着饭盒走出宿舍,在食堂里简单的吃过一顿早饭后,就开始了早自习。尽管学校本身并没有规定早晚自习,可学习机会来之不易,没人舍得糟蹋。 可大学终究跟初高中不同,从小就被老师们领着学习的同学们,第一次被老师放生了。功课就摆在眼前,机会当然也一直都存在,可要如何学好、学透功课,抓住每一次转瞬即逝的机会,却完全得看同学们自己了。 很快,喜宝她们就遇到了第一个难题。 外语系,顾名思义就是学习另外一种完全不同于母语的语言。而既然是一种语言,那肯定会涉及到发音、口语的问题。可这却是她们这些新生从未涉猎过的领域。 喜宝还算是运气好的,她小学的语文数学老师都是下乡的知青,尤其是刚上小学的时候,启蒙老师就是那位出身京市的曾校长。曾校长本身就是高知家庭出生的,基础知识特别扎实,在教导学生们的时候,他也从未藏私。所以喜宝不单学了课本上的内容,也在曾校长的督促下,学习了基础音标。 尽管曾校长的英语水平也不怎么样,可基础却打得很坚实,相较于其他两眼一抹黑的同学,喜宝上手自然就快了很多。 从最基础的音标开始学,然后就是最枯燥无味的背单词。相较于这些而言,大一的那些公共课就显得太简单了,尤其是在被那些英文字母搞得头晕脑胀之时,就连时政都变得可爱起来了。 “下节课是啥啊!”刘晓露嗷嗷叫着低头狂翻书包,她们刚上完一节专业口语课,只觉得一个脑袋有两个大,真得很希望能稍微喘口气。 喜宝看了一眼贴在铅笔盒内侧盖子里的课程表,虽然大学生都不喜欢跟小孩子那样带铅笔盒,可习惯这种事儿,一时半会儿还真改不了,起码喜宝是这样的。 瞧了眼后,喜宝说:“马哲课。” “太好了!我爱马哲!”刘晓露不再折磨她的书包了,而是两手合十,一脸欢呼雀跃的说,“马哲课在北校区,咱们要跟其他系的同学一起上,快点儿走啊!跑起来!” 跑起来真的不夸张,实在是大一很多课都是公共的大课,搁在以前,喜宝都不敢相信几百人一起上课是什么样子的,可现在她却已经习惯了,毕竟每周都有至少两三节大课。 抱着书包跑出教室,顺着人群冲下楼梯,然后找准了方向一鼓作气往北校区冲去…… 这就是大学日常,每天都处于忙碌和更忙碌之间。 跑着跑着,还有面熟的人混进来:“我认得你们,是不是要去上马哲课?太好了,学校那么大,我总是迷路。” 尽管是不同系的,不过相聚就是有缘,别说像刘晓露这种本就热情的人了,连喜宝也不会拒绝这种顺手的事儿。于是,三人的小队很快就扩大了,等冲到马哲课楼下时,队伍已经扩充到了三十几人,而且明显有急剧扩张的迹象。 喜宝看了眼手腕上的表:“还有五分钟,来得及。” 周围的同学明显长出了一口气,还有人用羡慕的口吻对喜宝说:“有手表就是方便,我那天去旧货市场看了看,最便宜的也要三十五块,买不起啊。” “开学第一周的淘货你没去?我花了五块钱买了个电子表。”有人得意洋洋的显摆起来,“那个师兄说电子表太幼稚了,上班以后戴不出去,这才便宜了我。” “那你运气可真好,我那天也去了,就淘到了几本旧书,还有一个大木桶。” 人群边闲聊边往教学楼里头走,喜宝没吭声,只是走在一边,顺着人潮走着。这时,又有人从后头冲上来,似乎跟刘晓露是熟人,很熟稔的打了个招呼:“还是你们外语系好,第一周就把整个学校给摸透了,我每天都跑错地儿,幸亏没迟到。” 喜宝诧异的看了过去,见那是个面善的女孩,下意识的问道:“你们第一周没有跟着师兄师姐熟悉校园环境吗?” “哪会那么好?我们系都是没人要的小孩,谁那么空带我们?全是自个儿摸索的,要是走错了地儿上课迟到了,老师直接记下名字,扣期末的平时分!” 一提起这事儿,那姑娘就气得很,边顺着人潮走上楼梯,边气恼的道:“整个京市大学,也就你们外语系是最特殊的,因为每年招生都不够人数,学校把你们当亲闺女疼呢,生怕一个不好,坏名声传出去了,明年就更没人报名了。哪像我们,跟后娘养的一样。” 喜宝笑了笑,正好到了教室门口,一看已经有小半人到了,忙急急的走进教室,往最前头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