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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2节 (第2/4页)
了。 喜宝倒是很愿意配合,可赵红英强行把人带走,用她的话来说,宝的眼光已经够糟心了,再天天盯着毛头瞧,这辈子要么别想嫁了,就算勉强嫁了那长相一定也寒碜得很。 “看啥呢?昨个儿晚上不是瞧过了吗?走,跟奶走,咱俩一道儿去街面上逛逛,再给你买两身新衣裳。” 一个是家里说一不二的老太君,另一个是有奶万事足的奶宝,这俩连商量都没有,一个对视,就直接挽着胳膊出门去了。等毛头追出来时,人都已经跑得没踪影了。 “咋都不会欣赏艺术呢?”毛头很是怨念,可他也不敢追上去,嘀咕了两声后,就再度回了堂屋,督促爹妈叔婶还有他爷进行艺术熏陶。 里头王萍还瞧瞧的问她男人:“卫党呀,你说毛头为啥要扮得那么丑?” “比美比不过,比丑一定没人能胜过毛头。”宋卫党边说边自我肯定一般的点了点头,“以后人家说起来,演戏里头最好看的人是谁,都是你说一个名儿,我说一个名儿,谁也不服气谁。可要是问谁长得最丑,那没话说,一定是咱们老宋家的癞毛头。对吧,大哥大嫂?” 大哥大嫂——宋卫国和张秀禾俩口子拒绝跟他对话,连个眼神都没有给他。 正好,毛头带着一脸的失望从外头回到了堂屋里,里头的人瞬间排排坐好,聚精会神的看向电视机。 …… 已经离开老宋家四合院的赵红英和喜宝,在路上稍稍商量了一下,这以前买衣裳多半都是上百货商店的,要不然就是批发市场,可后者属于价廉物不美,因此喜宝一般只去百货商店。 然而,百货商店这会儿虽然已经开了门,可想也知道,上新没那么快。甚至反过来说,因为新衣裳都是年前就上架的,这会儿过去,运气好一些,年前的货还剩下几年,万一不凑巧,只怕最多也就剩了点儿歪瓜裂枣了。 俩人一合计,还是决定去大栅栏那头。 对了,宋菊花和春梅、春芳合伙开的店也在那头,离强子他们的电器行还是有段路的,电器行属于真正的大栅栏那头,而服装店则是开在岔道儿上,两个铺面距离差不多步行七八分钟的样子。 “宝啊,回头叫你姑叫你俩姐仔细帮着瞅瞅,咱多买几身亮堂的衣裳,别总是穿那身军大衣了。”赵红英边走边说着。 喜宝低头瞧了瞧自己,扭过头不解的问道:“军大衣不好吗?又暖和又舒坦,还是我爸送我的。” “他就喜欢军绿色,打小就喜欢。可你是年轻小姑娘,头些年衣服上的色儿不多,军绿色瞧着是挺好看的,这两年你再瞅瞅,大街小巷的,哪个大姑娘小媳妇儿不是穿得跟个花蝴蝶一样?” 赵红英还不光是说,她拿手挨个儿的点过去,遥遥的虚点了一下后,还点评道:“看这个,正月里头哟,还穿着大裙子。哦,里头穿了毛裤,这不瞎扯吗?这个好看,绒面的大衣,叫啥来着?风衣?那个鞋子不错,比你这毛皮鞋瞧着好看多了。还有那个,手腕上是啥表来着?亮晶晶的,你那个都旧了。” 哪怕习惯了凡事都听奶的,喜宝还是有点儿懵圈。 军大衣和毛皮鞋都是她爸在她上大一那年冬天,特地趁放假给她带到学校里来的,不单质量极好,关键是太暖和了,哪怕后来同个系的女生也想法子寻门路弄回了几件,总感觉不如她。以前她没多想,后来才辗转听说,她这一身不是简单的军需品,而是只供应给特殊作战部队的。 还有她的手表,是当初考上大学前,大哥送给她的…… 心里头不是很想都换掉,可喜宝又不忍叫她奶失望,想来想去,决定来个折中的法子,轮着穿戴。可这个法子在她们祖孙二人到了宋菊花的服装店时,又再度遭遇了挫折。 宋菊花开的服装店比起原本在小县城里,那是小了许多,却胜在服装样式极多,款式新颖颜色鲜艳。 八六年的人们,早已挣脱了前些年束缚住自己的枷锁,尤其是年轻的小姑娘们,恨不得把所有好看的衣裳都穿到身上,瞧着这件束腰的大衣好看,另一件枚红色的毛线衣很是抢眼,那双小牛皮鞋更是既显得脚小,还有一种格外高雅的感觉。 更叫这些年轻小姑娘高兴的是,这边的服装店跟百货商店不同,这边让试穿,还有两个一人多高的大玻璃镜,随便看随便挑,比起百货商店只准挑尺寸不准试穿好得太多了。 再有就是,宋菊花曾经当做一段时间的裁缝